狂犬病主要是由携带狂犬病毒的家犬、猫以及雪貂、狼等野生动物咬伤导致的,注射狂犬病疫苗可以预防狂犬病发生。狂犬病疫苗接种后可产生特异性抗狂犬病毒抗体,特异性的清除人体中的狂犬病毒,达到预防狂犬病的效果。
分两种情况:
狂犬病疫苗是二类疫苗,需要自费。
我国目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有 Vero 细胞、鸡胚细胞、原代地鼠肾细胞、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,除最后一种外,其他几种都属于动物细胞狂犬病疫苗。
动物细胞狂犬病疫苗的产量大、价格低,目前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。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病疫苗使用的是人源细胞培养基质,产量较低、价格非常昂贵,目前只在欧美国家被广泛使用。
目前国内进口的疫苗为 Chiron Behring Vaccines Private Ltd. 的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,和其他国产狂犬病疫苗差别不大。目前广泛使用的国产纯化 Vero 细胞、地鼠肾细胞等狂犬病疫苗,不良反应轻、效果好,与进口狂犬病疫苗有着同样的安全性和效力。
不一定。一是因为疫苗不能保证 100% 有效,二是因为狂犬病是否发病还和咬伤后伤口处理是否得当、是否按需使用了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、患者是否处于免疫抑制状态等因素有关。
接种狂犬病疫苗一周内就会开始产生抗体,接种完全部的狂犬病疫苗半月后抗体可达到最大强度,可完全杀死体内狂犬病毒,达到预防狂犬病的目的。
分情况:
要打。如果宠物只是注射了疫苗,但没有产生抗体,被咬者就会有感染狂犬病的风险,因此需要注射疫苗。如果宠物注射疫苗后产生了抗体,但注射时间已经超过 1 年,抗体的保护作用可能已经失效,被咬者仍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。
如果证明咬人的人是狂犬病患者,则需要注射狂犬病疫苗。
正常健康人是不携带狂犬病毒的,被正常人咬伤不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。
对于曾经接受过疫苗全程接种者,3 个月内再次被抓伤咬伤,如致伤动物健康且已被免疫,并能观察 10 天,则在确保正确处理伤口的前提下,可不必再次接种疫苗。
对于曾经接受过疫苗全程接种者,如果超过 3 个月以上再次被抓伤咬伤,则需要在第 0 天和第 3 天各接种 1 剂疫苗。
被动物致伤的暴露后预防:被狂犬病动物或可疑狂犬病动物咬伤、抓伤、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,需要注射狂犬病疫苗。
无致伤的暴露前预防:所有持续、频繁暴露于狂犬病毒危险环境下的个体,均推荐在受伤前进行预防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,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、可能涉及狂犬病病人管理的医护人员、狂犬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、兽医、动物驯养师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农学院学生等。
注意事项
考虑到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,被动物致伤后应立即接种疫苗,不存在不能接种的情况。对一种品牌疫苗过敏者,可更换另一种品牌疫苗继续完成全部接种程序。
如果是在被动物致伤前进行预防性接种,则以下人群不能接种或应推迟接种:
不同品牌的合格疫苗,其有效成分均是灭活的狂犬病病毒,均可以刺激机体产生有效抗体。因此理论上讲,是可以交叉使用的。
但为了在接种疫苗后出现问题时便于追溯,建议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的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。
可以。正在接种预防另一种疾病的疫苗,仍可注射狂犬病疫苗,但需要把接种部位错开。
有免疫抑制情况的人(如艾滋病患者,大量使用免疫抑制剂的病人等),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可能不能产生有效的保护效果。因此建议接种后检测中和抗体,抗体阴性者需要加强接种。
对疫苗中任何成分曾有严重过敏史者,不应再接种同种疫苗。
妊娠、患急性发热性疾病、急性疾病、慢性疾病的活动期、使用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者,可酌情推迟接种。
有免疫缺陷者不建议进行暴露前的预防性接种。但如果极有可能感染狂犬病毒,也是可以进行预防性接种的,但完成免疫接种程序后需进行中和抗体的检测,以确保确实产生了可靠的保护性抗体。
用法用量
目前我国推荐两种接种程序,两种程序的推荐度相同:
两种接种程序的保护效果相当,但「2-1-1 程序」还有一些优势:
首次接种时,在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一剂,严禁两剂混合后在一侧三角肌接种。
对可能会接触到狂犬病毒的人(如兽医、动物饲养员、林业员、猎人、屠宰工人、接触狂犬病毒实验室人员等),在未被咬伤之前就可以注射狂犬病疫苗来预防。
可按 0、7、21 天注射三针疫苗,1 年后加强一针,然后每隔 1~3 年再加强一针即可。
由卫计委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医院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等都可以进行接种。具体可咨询 12320 卫生热线电话。
「超过 24 小时接种疫苗无效」是误读。
接种疫苗犹如和疾病赛跑,因此越早接种越好。狂犬病发病前任何时候接种疫苗都有意义。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比较长,为 1~3 个月,发病前都应该积极接种预防。
降低病人费用;
减少两次就诊,方便病人的同时,减轻了临床医务人员的工作量;
提高了病人的依从性,据调查 2-1-1 程序的依从性明显高于五针法。
可以更早的产生抗体,在我国被动免疫制剂使用率低的情况下,早产生抗体具有巨大优势。
五针法:第 0、3、7、14 和 28 天各接种一剂,共接种五剂。适用于所有狂犬病疫苗。
2-1-1 程序:第 0 天接种两剂(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一剂),第 7 天和第 21 天各接种一剂,共接种四剂。2-1-1 程序使用的疫苗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,到目前为止,我国只有成大速达和瑞必补尔可使用 2-1-1 程序接种。
不良反应
常见不良反应主要发生在接种狂犬病疫苗后 24 小时内,通常表现为注射部位的红肿、疼痛、发痒,这种情况不需要紧张,可自行缓解。有些人还会出现轻度发热、无力、头痛、眩晕、关节痛、肌肉痛、呕吐等情况,通常不需要处理,可自行消除。如果出现了中度以上发热,可使用解热镇痛剂退热。